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七大类29种情形
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很多,散见于若干个税收文件中,也有许多老师做了总结,我在大家总结的基础上,又做了一些归纳和整理,截止目前,有29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需要说明的是,有些项目并不是一个文件,而是若干个文件的提炼,比如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其实有若干个具体项目具体文件,但在此没有一一列示,统一作为一个类别。


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,我们可以分为七大类29项。


一、与个人相关的项目(2项)
1.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
2.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。(例外:自然人出租、销售不动产且承租方、购买方不是自然人的除外。)


二、与出口、免税、不征税相关的项目(4项)
1.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例外: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)。


2.实行增值税退(免)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
3.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
4.用于出口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特别说明: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,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)。


三、与商业企业相关的项目(2项)
1.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、酒、食品、服装、鞋帽(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)、化妆品等消费品,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(国税发〔2006〕156号)


2.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,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(国税发〔2004〕136号)


四、与差额纳税相关的项目(12项)
1、经纪代理服务
  • 联系方式
  • 客服热线:023-42675653
  • 客服 QQ:177867821 / 177867822
  • 客服信箱:admin@acchome.cn
  • 联系地址: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大道618号
QQ
TOP